內政部提醒,住宅補貼是採評點制度,今年8月31日截止申請後,審查期間為2至4個月,直轄市、縣(市)政府會依評點基準表評分,按分數排序後,由高分者優先補貼,跟申請遞件時間無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將於完成審查後,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查結果。民眾若於12月初仍未收到審查結果,可電洽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