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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外籍勞工健康 台中市貼心「簡訊」或「電話語音」提醒雇主辦理健檢服務
   2017/09/01 發佈  
 
台中市政府訊息

為提醒雇主應定期辦理外籍勞工健康檢查及留意外籍勞工身體狀況,台中市政府勞工局今年首創貼心以「簡訊」或「電話語音」提醒服務,以維護勞資關係穩定及健康權益。截至八月上旬已發放1千多則訊息,請雇主收到通知後,於期限內儘速帶外籍勞工辦理健檢。

截至今年6月底,台中市外籍勞工人數已達9萬7,212人,成為全國第2高外籍勞工所在城市。因聘僱外籍勞工的雇主眾多,為提醒雇主應定期辦理外籍勞工健檢,並留意聘僱外籍勞工相關法令事宜,市府勞工局與衛生局合作,貼心發送簡訊或電話語音通知,讓雇主可即時掌握外籍勞工健檢及聘僱注意事項,降低雇主因不諳法令而發生違法情事。

勞工局指出,外籍勞工定期健檢的判定原則為:聘僱許可發函日期在105年11月4日以前者,依健檢起計日以「入國日」計算;聘僱許可發函日期在105年11月4日以後者,健檢起計日以「工作起始日」計算。

外籍勞工定期健檢辦理期間及相關規定,可至衛福部疾管署網頁「國際旅遊與健康-外國人健檢欄」查詢。辦理外籍勞工接續聘僱通報時,應先行檢核所聘僱外籍勞工前次健檢日期,如外籍勞工聘僱許可的工作起始日距離前次健檢日已逾1年,即應於外籍勞工工作起始日的次日起7日內辦理「補充健檢」。

此外,若所聘僱的外籍勞工於東南亞國家返國後,或日常生活中出現發燒、紅疹、腹瀉等身體不適情形,請主動帶其前往鄰近醫院就醫,以預防茲卡病毒及登革熱。如有外勞健檢相關疑義,可洽詢市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04-25265394;若有聘僱外籍勞工法令資訊疑問,可電洽勞工局外勞事務科04-22289111分機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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