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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身心障礙輪椅舞蹈運動(A、B、C)級裁判講習會即日起報名至8/5截止
2017/07/17 發佈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訊息
一、宗 旨:為讓更多人了解身心障礙體育運動裁判執法規則,培育身心障礙體育運動裁判專業人才及技術水準,進而提昇我國裁判在國際間之地位。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三、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四、講習日期:106年8月18日上午9時起至20日下午6時止(星期五、六、日)。
五、講習地點:台中市南區柳川西路一段59號(崇仁活動中心)
六、參加資格:
(一)C級裁判:
(1)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含同等學歷)品行端正,嫻熟保齡球運動知識及技術,對身心障礙體育運動之特性有充分瞭解與熱忱者。
(2)取得教育部體育署初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或本會認定之全國性單項運動組織C級裁判證者。以上資格者均可報名保齡球C級裁判講習會,經考試檢定合格者,由本會發給該項運動種類C級裁判證。
(二)B級裁判:
(1)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取得本會該項運動種類C級裁判證二年以上,並具有實際執法經驗者。
(2)取得教育部體育署中級專任運動教練資格或本會認定之全國性保齡球運動組織B級裁判證者。以上資格經參加本會所舉辦保齡球B級裁判講習,經檢定測驗合格者,由本會發給該運動項目B級裁判證。
(三)A級裁判:
(1)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取得B級裁判證三年以上,並具有實際執法經驗者。
(2)取得教育部體育署高級專任運動教練資格或本會認定之全國性單項運動組織A級裁判證者。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實際執法經驗,每年至少需執法二場次以上,並須由申請者提出執法證明(如裁判聘書),經本會選訓委員會審查通過。
七、講習項目:輪椅舞蹈(C、B、A級)
八、報 名:
(一)報名地點: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報名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樓
報名電話:02-87711450 FAX:02-27782409
聯 絡 人:黃孟亮、張銘峯
(二)報名時繳交一吋半身照片一張,背面請書寫姓名、參加級別,以便製作證照。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6年8月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報名額滿,提前截止)
(四)報名費用::新台幣500元整。
證照費:新台幣300元整。
註:先繳報名費新台幣500元,經參加學科、術科考試並同時達到規定標準者,再繳證照費新台幣300元,始核發該項運動種類裁判證照。報名時請將劃撥單據影本連同報名表寄送本會。
請下載附件)
106年身心障礙運動輪椅舞蹈A、B、C級裁判講習會 實施辦法
106年身心障礙運動輪椅舞蹈A、B、C級裁判講習會 報名表
106年身心障礙運動輪椅舞蹈A、B、C級裁判講習會 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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